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最后两句我大概还能听出来,尤其是故乡两个字,只要上过初中都能猜到这篇词表达了作者的思乡之情。
我眯着眼使劲儿看向那个人,恨不得把眼球抠出来扔过去,可那红斗篷把人遮了个严实,我根本认不出来。
我侧头向郑义问道:“杨思佳会弹琵琶吗?”
郑义听到后摇摇头:“不会,郑阿姨送她学过不少乐器,最后说她手比脚后跟都笨。”
一边的陈志小声念叨着:“嫁我天一方……远托乌孙王,“天嘞,这怕说的是那两个和亲的公主哦!”
他这个话说的我头皮发麻,曾经确实有两位汉朝的和亲公主在远嫁异国乌孙的时候途经精伊牧道。
而头一位公主嫁的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那位乌孙传奇王子猎骄靡,但当时的猎骄靡已经老了,大概就是一个十七岁嫁少女嫁七十岁暮年英雄的情况。
可那是千年前的事儿了,谁还大晚上跑这儿来哭坟啊。
陈志还在念念叨叨:“我猜应该不是解忧公主,应该说的是细君公主,解忧公主老年还能回家,细君公主可是年纪轻轻死在了乌孙,天呐,鬼啊!!!”
我一把捂住陈志的嘴,“别瞎说,细君公主的墓在夏塔峡谷那边呢,离这边……离这边……也不远哈!”
陈志慌了,郑义也慌了,此时琵琶声逐渐急促,声声泣血,我的思绪乱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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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想那么多,咱们先去找他们,没准儿他们知道。”
这个话说起来轻松,但做起来真叫个困难,地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各种奇形怪状的动物,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带着头尽量挑一些软柿子捏,挑一些看起来不会杀人的小动物,轻轻用脚尖把它们往旁边扒拉一点,才勉强能下脚。
一开始我们还算有礼貌,郑义平衡感一般,不小心踩着什么东西还会诚心地说两句不好意思,可这个过程实在太磨人了,费劲巴拉地走了半天大家伙都没了耐心,这会儿郑义又不小心踩到一只胳膊那么长的蜈蚣的步足,那蜈蚣不耐烦地一扭,结果郑义还不乐意了,嘟囔着:“你那么多脚呢,踩你一下咋啦?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听见以后赶紧回头拍了他一下,“飘了吧你,咋那么牛逼呢?”
这时何其幸无意中回头看到了我们,赶紧冲这边招了招手,他脸上还带着伤口,颧骨和嘴角乌青乌青的,也不知道是谁干的,这可是他的门面啊。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可算是过去,何其幸赶紧问道:“你们怎么样?没事儿吧?”
我举着郑义的萝卜手:“有一个伤员,人贩子干的,你们呢?”
站在一边的三舅妈听到了我的声音回头看了过来,我这才发现三舅妈也带着伤,脖颈上的伤口还渗着血,她现在眼眶红红的,看我们几个全须全尾的也就点了点头。
何其幸简单地说了下情况:“我们回去的时候常小盼已经跑出来了,场面混乱得很,她弟弟没了,算是死在她的手里的。”
我指了指树上的人问道:“找到杨思佳的消息了吗?”
何其幸皱着眉摇摇头:“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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