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她自已觉得自已还小,东宫的后宫满了也没人能有意见。
少年伸出的手上有厚厚的茧子,是练刀等留下来的,和她手上的一样。
被她抓住手的时候,蒋珑守心都漏掉一拍,没想到这么顺利。
话本里总描述女孩子的手柔若无骨,肤如凝脂。
他手上的触感却是和他一样的粗糙。
虎口处的茧应当是练枪和剑留下的,她最擅长这两种武器。
指节上的茧应该是骑马射箭留下的,她不爱戴手套,手上就留下了痕迹。
食指和中指上的茧是写字留下的,每天批那么多公文。
每一道都是她成长的勋章,渐渐的长成这个惊才绝艳的皇太子。
他撑着的镇定绷不住了,整个人僵成了木头。
突然被扯了一下,她问:“走啊,发什么呆呢?”
第444章三代还宗
蒋珑守眨巴眨巴眼睛,想试试今日能给自已捞多少好处。
“我以前以为,许郎君家世高贵,又和娘子青梅竹马,会是娘子选的正夫。”
“不想我,只有一颗对娘子的真心罢了。”
贝婧初伸出另一只手拍拍他,“我懂你,我也是绿茶。”
蒋珑守:?
但她还是认真解释:“我这一生,可以有男宠,但不会有夫婿。”
“甚至我的孩子们,也不能让世人知道他们的生父是谁。”
蒋珑守怔住,“为什么?”
人来人往不好说清楚,贝婧初拉着他走进雨楼的小院。
真正夜深人静的地方,她才能解释自已的原因。
可能是今日气氛太好,她不想他伤心,不想他觉得自已不配。
就算这人在原剧情里是个小渣男,但贝婧初不觉得人要为没发生的、莫须有的事情负责。
就像她一开始不想杀原男主一样。
或许是成长经历的原因,环境塑造人性,他这一世长得很好。
贝婧初想起当年:“孤七岁随弘文馆在民间游历时,听过一种说法,叫做‘三代还宗’。”
说起这件事就离谱,贝婧初忍不住捶了下桌子。
“意思就是女子招赘上门,自她开始,儿女,孙辈这三代需要随女子姓。”
“三代之后,便还宗改姓随赘婿,来表达对女子的尊敬。”
她冷笑了一声。
“这个世道对父族的崇拜太过狂热。”